2015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都昌县人大常委会根据2015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年终对乡镇人大2015年度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该县人大对乡镇人大实行百分之目标考评,考评内容及分值:工作安排及总结、人大例会(8分);自身建设(12分);人大宣传工作(20分);基层站所工作评议(10分);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5分);组织代表开展活动(14分);开展县代表向选民述 职活动(15分);配合上级人大活动并完成上级人大布置的指导性工作任务(6分)。除完成人大常规工作外,工作有创新或宣传分值达100分以上的酌情加分,加分幅度5-10分。(都昌县人大 张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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