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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改资金敢“拔毛”,民生工程巧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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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XIA306
时间:
2015-3-24 09:44
标题:
危改资金敢“拔毛”,民生工程巧敛财
(新华视点)获批一万元到农民手中仅有五千,坐等“好处费”竟让村民送鸡上门——一些地方农村危房改造惠民资金被侵占。(2015年03月22日 新华网)
近年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和项目覆盖面不断增加的同时,这一民生工程在一些地区亦悄然沦为少数基层干部的“敛财工程”。在危房改造资金贪腐案中,涉案人员大多是村“两委”干部,也有一些是乡镇干部。他们的贪腐手法:
一是直接克扣截留挪用。由于农民普遍对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标准不了解,一些村官便帮助代办领取,从中克扣、截留部分资金,只给农户兑现一部分补助;有的不及时兑现发放补助,私自挪作他用。河北省大名县一乡镇财政所所长兼会计利用职务便利,将大名县乡村财税管理局下拨的两笔危房改造资金31.5万元和16.8万元,分两次存入个人账户后败露。河南兰考县谷营乡岳砦村申报危房改造12户,除1户自己领取外,村干部从乡镇规划中心领取11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共4.4万元,实际发放11户补助款16000元,其余归还村里老账及瓜分。
二是村干部内部勾结骗取资金。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阳圩镇那等村村委主任卢远发,利用协助镇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明知本人及其弟卢某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伪造其本人及卢某的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48万元。
三是巧立名目索取“好处费”。“手续费”“辛苦费”“跑腿费”“照相费”……基层干部往往罗织各种名目向农户索取钱物。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站长龚某在为危房改造户拍摄建房照片过程中,以收取照相费为由,每户收取50元或100元。法院查明,龚某还以“辛苦费”或“手续费”,向21个危房改造户每户索要500元。
涉及危房改造资金的贪腐案件,虽然违法违纪主体级别低、涉案数额不大,但由于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涉及群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对老百姓利益的损害最直接,群众感受最深切。危房改造资金频频被蛀蚀,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
总之,由于危房改造需要通过村一级向上申报,村官们就有可能利用手中的补助指标建议权、上报权、分配权,诱骗、逼迫农户要回扣,或者将补助指标安排给已经建好房子的农户,要求配合办手续、骗补助、私分款。要疏通这“最后一公里”,显然应加强村民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对村官的监督,发达地区农民还可以通过上网等方式了解信息,对村务进行监督;一些欠发达或落后地区的农民,可以通过广播、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资金补助的标准是什么、哪些村民有资格获得补助、获得多少补助等,都应透明公开。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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