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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县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螺蛳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lina刘    时间: 2015-4-14 09:03
标题: 我县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螺蛳行为
  每年的3月20日添加到日历至6月20日是鄱阳湖春季禁渔期。在这段时间,禁渔区内是禁止一切捕捞和收购、贩运活动的。眼下正值鄱阳湖春季禁渔期,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却打起了非法捕捞的主意。4月11日下午,鄱阳湖渔政局都昌分局就接到群众举报,有非法运输车辆正在鄱阳湖矶山码头和南山大道装卸螺蛳,准备运往外地。
  记者跟随鄱阳湖渔政局都昌分局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执法人员赴往现场,发现有2辆大型货车正在装载螺蛳,等待晚上再运往外地销售。执法人员立即扣留捕捞运输车和相关作业人员,当场查获42吨螺蛳。
  【鄱阳湖渔政管理局都昌分局局长 占松泉】:“我们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渔政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处。按照省政府关于鄱阳湖禁渔通告,我们把这个螺蛳全部倒回鄱阳湖中去。”
  为维护鄱阳湖的生态平衡,在鄱阳湖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内。县渔政部门采取两班倒,岸上、水面联合巡逻,24小时轮班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螺蛳行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以及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全力保障鄱阳湖禁渔期的渔业安全。
  【鄱阳湖渔政局都昌分局局长 占松泉 】:“我们(鄱阳湖渔政局都昌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查出的螺蛳,一律先放回鄱阳湖,然后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幕后老板的刑事责任。”
  【结束语】:螺蛳是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水质净化、污染降解、水体调节、环境优化都发挥着独特的生态功能。螺蛳不仅是鱼儿的饲料,也是候鸟们的美食。过度捕捞螺蛳,不仅会影响鱼类的繁殖生存,搅乱鱼产卵繁殖场所,同时也严重破坏了鄱阳湖的生态环境。如果长此以往,我们的母亲湖----鄱阳湖将不复存在,到那时,“一湖清水”将成为一种奢望。我想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电视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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