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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问题市教体局的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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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5-4-17 09:01
标题:
学校收费问题市教体局的回复函
本帖最后由 小天猫 于 2015-4-17 09:05 编辑
1、开学收费。学生保险强制收费,且重复收取。如已经纳入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还要每年交50元的医保费。教辅资料,与新华书店串通一气在上级审定的范围内大幅增加书本资料。2、中途收取质次价高的校服费,名义上是自愿,实际上强制。3、学校教师还要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价格不菲的盗版教辅资料。县城学校尤为突出,几乎每个班级、每门学科(主课)都要学生购买。家长怨声载道,教育局不闻不问。4、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收取高额补课费。家长也是投诉不断,但也是壁上呵气。
九江市教育局对此所做的回复
关于群众反映都昌县教育乱收费有关问题的回复省厅治理办:收到贵处转来江西省厅长信箱反映都昌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信访单(编号为201504010006)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都昌县教体局,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都昌县教体局安排该局纠风审计室调查核实,现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群众反映强制收取50元医保费的问题。经都昌县教体局核查,都昌县各学校在开学收费时,根据《江西省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优化方案》(赣教风险字[2014]4号)文件精神,鼓励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保险,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向每生每学期收取意外伤害保险费50元,学生自愿购买,除此以外,学生没有交纳其他保险费包括医保费。二、关于群众反映学校与新华书店串通大幅增加书本材料的问题。经都昌县教体局核查查,每年开学,各学校都是根省厅、市局规定的教辅材料书目进行订购的,学生自愿选购,所购的教辅材料中,没有超出省厅、市局审定书目范围。三、关于群众反映学校收取质次价高的校服费的问题。关于学生校服征订、收费的做法,都昌县教育体育局根据2011年省发改委(1555)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只在县城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向学生推荐购买校服,秋季学期购买一套秋装校服,春季学期购买一套夏装校服,校服价格是按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没有超过省文件规定的限价,属于质价相符。各学校在向学生推荐订购过程中,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贫困生可捐赠,据统计校服订购率约占90%。四、关于群众反映县城学校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私自办班补课收取补课费的问题。近几年来,都昌县县城学校少数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和私自办班收取补课费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此,都昌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长抓不懈,每学期都组织县城各中小学开展教师私自办班补课和推销教辅材料的整治活动,都昌县教育体育局派员不定期到各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的人和事进行了严肃的处理。2013年,该局对县城三小刘建新教师和县城五小余玉珍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刘建新和余玉珍行政记过处分;2015年1月份对三小李红英、陈幼菊两位教师私自办班补课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李红英、陈幼菊行政记过处分。特此回复九江市教育局2015.4.14
作者:
lina刘
时间:
2015-4-17 15:28
都是些冠冕堂皇的敷衍,都昌的教育问题大的去了
作者:
爱的天使
时间:
2015-4-17 16:20
赞 赞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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