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占善明率调研组深入都昌县,就都昌县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喜平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都昌县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并翻阅了近年来备案审查工作的接收登记、启动审查、备案登记有关材料。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中,县人大内司委汇报了近年来县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基本情况,汇报中指出,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修改,出台了《都昌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暂行办法》,明确了报送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内容,并新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主任,在具体审查过程中落实“三严格”工作要求,自2012年启动以来已累计接收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6件,全部审查通过,向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29件。
占善明对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了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仅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更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这项工作虽然在我市启动较晚,但对于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二是要健全机制。要建立报备主体向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的长效机制,针对报备主体不知道哪些需要报哪些不需要报的情况,要求他们定期将制定的所有文件目录进行上报,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核比对,杜绝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三是要规范流程。县人大常委会要印发统一的格式下发给报备主体,对报备主体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收文登记、启动审查、提出意见、限期纠正等操作,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提出要求修改、要求自行废止的意见,甚至强制撤销,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杨世清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法制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都昌县人大 邵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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