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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板黑心“三叉港高中亏损” [打印本页]

作者: yuansi    时间: 2015-9-7 14:25
标题: 老板黑心“三叉港高中亏损”
都昌三汊港高中学生食堂2014年暑假被一老板以90多万元的价钱竞拍成功,合同期限三年。可是这一老板只承包了一年,就单方面终止合同,2015年暑假被另一位老板以较低的价钱承包,学校因此遭受了巨大损失,请问:
   1、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未满,老板是否有权终止合同?
   2、谁同意承包人违约终止合同,承包人有没有交违约金,里面有没有权钱交易、用学校的损失换取个人的利益?
   3、学校由于承包人违约,因此遭受的损失谁来赔偿,谁来负责?
   4、学生食堂换了新老板,以前的餐卡不能再使用了,里面剩余的钱怎么办?

作者: 正义之士    时间: 2015-9-7 15:07
按照合同来说,如果一边有违反合同的,应该承担所有损失
作者: baobao    时间: 2015-9-11 09:34
可以找律师询问,走合法的程序来解决问题
作者: 多木    时间: 2015-9-11 14:35
合理的赔偿是要的,这毕竟是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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