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DCCQ2016 003号 |
标的 | |
标的名称 | 都昌县建设局农房建材公司东风大道93号两间店面、一间仓库挂牌出让 |
挂牌价格 | 底价(起拍价)112.1373 万元人民币。 |
标的内容及相关事项 | |
标的概况 | 1、标的物简介:此次拍卖的标的物是:①东风大道93号农房建材201室,铺面,面积72.28m2,有产权证,属划拨土地性质;②东风大道93号东边简易店面,面积26.5m2,无产权证;③东风大道93号农房建材-201室(仓库)面积110.03m2,有产权证,属划拨土地性质。有地形图,周边无矛盾纠纷。 2、交易成功后,产权过户由买方负责,出让方就有关资料提供协助,一切费用由买方负担。 3、简易店面(面积26.5m2)无产权证,出让方不负责办理产权证,交易结束后,由买卖双方签订转让协议书。 4、所有标的物作一个标的出让。 5、交易成功公示结束后一星期内中标人未交齐成交款,出让方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项目保证金作违约金,重新公开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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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具备 | 1、具有合法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 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合法证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带有效的法人或组织证明书,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如需委托,需提交委托书;自然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资料费及竞标 保证金 | 1、资料费200元,须在挂牌日内凭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资格预审。 2、投标人须在挂牌截止日2016年 6 月 22 日下午16:30时整前打足竞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九江银行都昌支行;户名: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727270100100035989)以款到账为准,且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局农房建材公司店铺)。 3、受让者竞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出让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者竞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部退还(转账)。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挂牌人,其挂牌价不低于底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则采用有保留价的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
费用承担 | 本次竞标活动交易服务费(按总中标金额的4‰收取)由受得方承担。 |
价款支付 | 经公示无异议后受让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向出让方支付全部成交款并与产权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成交原则 | 1、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有底价的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人。 2、有符合条件的2个以上(含两名)的申请人申请受让的,则采用有保留价的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3、竞价成交原则:报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每次加价为伍仟元人民币,在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前提下最终遵循报价高者竞得,选中买受人,成交后发布成交信息。 |
拍卖基本要求 | 1、本标的物经营场所均以现状挂牌拍卖,意向受让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以现场看样为准,中标后无悔。未咨询或者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标的,责任自负。 2.有关标的看样、踏勘事项请与出让单位联系人联系,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联系。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开标后合同条款不要求更改。 4.意向受让人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至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受让手续。接受他人委托的须携带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交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5.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提出。 6.竞标保证金必须于挂牌截止日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 7、中标者如若单方面放弃签订合同,则没收中标方竞标保证金。 8、意向受让人提出答疑问题截止时间:意向受让人若有质疑须在报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都昌县建设局农房建材公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9、书面澄清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由都昌县建设局组织答疑。 |
挂牌情况 | |
挂牌日期 | 2016年 6 月 3 日 |
挂牌期满日 | 2016年 6 月 22 日下午16:00止 |
交易时间: | 2016年 6 月 23 日 9时 30 分整 |
咨询电话 | 出让单位联系人邵先生:13064163791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女士:15720953666 |
竞价交易地点 | 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风大道九江银行斜对面建行四楼) |
有意向受让者,请在挂牌期间到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股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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