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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都昌县:四项举措集中整治“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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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7-5 09:15
标题:
都昌县:四项举措集中整治“微腐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对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的部署安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昌县明确四项举措集中整治“微腐败”。
一是接受群众举报。受理群众举报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设立专门举报
电话和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投诉。公布举报电话:县政府办(0792—5232984)、县纪委监察局(0792—12388、5222023)、县委组织部(0792-12380),举报信箱:
djwxfs@sina.com
。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集中整治”期间,将“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巡察。县委巡察办组织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进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将专项巡察与纪律审查无缝对接、立巡立查,迅速形成震慑;督促被巡察单位立查立改,查堵制度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将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集中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组成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调阅案卷、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把查办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县纪委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公安、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建立涉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组织对近年来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建好台账,分类处置。同时,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大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督查指导,对重大问题线索进行重点交办、督办,限期办结,尤其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重点跟踪督办,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必要时县纪委直接查办,决不放过;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乡镇和单位实行重点整治,限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廉洁都昌)
作者:
李考儿
时间:
2016-7-5 09:32
支持小天猫。。。。。
作者:
蔡勇
时间:
2016-7-7 07:34
楼主开恩,沙发是我滴。。。。。
作者:
Kali
时间:
2016-7-7 11:37
垃圾内容,路过为证。
作者:
装迷糊
时间:
2016-7-7 19:43
看起来不错
作者:
依美宝宝
时间:
2016-7-11 08:44
看来楼下的有话说!
作者:
吃兔子的草
时间:
2016-7-11 13:01
好贴,好贴,必须顶一个!
作者:
天使光芒
时间:
2016-7-11 17:34
作者:
邓玲玲
时间:
2016-7-1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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