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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交警大队开展拆除遮阳伞具集中整治行动 [打印本页]

作者: 肉骨头    时间: 2016-8-12 11:30
标题: 县交警大队开展拆除遮阳伞具集中整治行动
本帖最后由 肉骨头 于 2016-8-12 11:31 编辑

    盛夏来临,不少电动车骑主在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以遮挡太阳及风雨,但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却失去了安全“保护伞”。8月12日,县交警大队开展拆除电瓶车违法安装遮阳伞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安装遮阳伞、遮雨棚的电动车在遇到大风天气或是道路湿滑等情况时,容易导致车身不稳甚至侧翻。面积较大的遮阳伞、遮雨棚会给其他车辆造成干扰,甚至刮伤行人。遮阳伞、遮雨棚会影响骑行者视线,导致其无法及时、全面查看路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能超过1.5米,左右宽度不能超过车把0.15米,前边长度不能超过前车轮,后边不能超过车身0.3米。”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交警们主要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执勤的工作方式,在县区重要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对非法安装遮阳伞的电瓶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以提高市民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早晨8时截止到目前,整治行动已拆除违法安装的遮阳伞、遮雨棚30多个。(记者 王会治)







作者: 那山那妹    时间: 2016-8-12 11:33
看新闻了,都过来看一下。
作者: 媚吧    时间: 2016-8-12 14:03
这些车走在路上太危险了
作者: 爱鸭梨_IayU    时间: 2016-8-12 14:03
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装遮阳伞确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必须整治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8-12 14:22
早就该整治了,利人利己
作者: 迷惑    时间: 2016-8-12 22:22
整治非法红三轮才是真个。

作者: 和合呵呵    时间: 2016-8-13 01:07
顺便整治下非法客运

作者: 小笼汤包    时间: 2016-8-13 17:44
<<县交警大队开展拆除遮阳伞具集中整治行动>>md,都昌天天有新闻
作者: 忆贝    时间: 2016-8-13 18:35
“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能超过1.5米,左右宽度不能超过车把0.15米,前边长度不能超过前车轮,后边不能超过车身0.3米。”
作者: 女帝    时间: 2016-8-15 09:13
老天睡醒了~!
作者: luckymoney    时间: 2016-8-15 21:56
又一个钻牛角尖的咯
作者: 孙君成    时间: 2016-8-17 13:13
打酱油,看新闻,交朋友
作者: 人生感叹    时间: 2016-8-17 22:31
真是无语
作者: 馨香泯玉    时间: 2016-8-18 15:16
打酱油,看新闻,交朋友
作者: jing1999    时间: 2016-8-19 07:22
老天睡醒了~!
作者: 随缘随乐    时间: 2016-8-19 11:23
看新闻了,都过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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