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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太会忽悠老百姓 [打印本页]

作者: 马甲1号    时间: 2014-8-12 13:14
标题: 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太会忽悠老百姓
依照法律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是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指导下开展评估
工作,且具备二级以上资质。
以下是所谓的给予被拆迁户房屋的“评估报告”,经粗略观察,评估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1、方向错误。依《房地产估价规范》中“估价方法,5.1.1评估公司应熟知、理解并正确运用市场比较法、
收益法、成本法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以及这些估价方法的综合运用。九景衢铁路房屋拆迁估价
倒好,评估公司完全按政府的意愿,从文件入手先把房子价格封顶为610/平方米,丢掉了本应按当地房子
市场价格入手,没有封顶价格评估之说。
2、偏离省政府(赣府厅函【201328号)文件。依据此户评估结果看,该百姓吃亏如下。首先评估公司把
730元(主体610/平方米,装修房子在补助基础上再增加补助120/平方米)拆开来,依结果吃亏
27532元(120*240.7-1352);其次采用单位幅度补偿法,如水泥晒坪补偿,省文件规定补偿80/平方米,
评估公司则按县政府意图给40---80/平方米进行估价,依省政策该户吃亏6456元;同样的方面还有围
墙不按120元,坟不按1000元一穴等等。
3、职业道德缺失。房地产评估机构作为一个中介性机构,在进行房屋评估时决不能按哪一方的意图办事,更
不能失掉人民群众这个政权基础,帮助政府损害群众利益,做帮凶;该被拆迁户的评估报告,从头至尾没有看
到以“估价规范”为准绳,运用市场比较法(可能是不敢比,因为当地乡镇房子市场价格为1800—2300/
方米),评估公司这样做丢掉了起码的行业职业道德,失掉了大家对它的公信度。这样的评估报告有谁还能相信?
有谁还敢要这样的评估?
   由于本人知识水平有限,认识还很肤浅,为使广大网民认识更深刻,我把评估报告、房在产估价规范、房地
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晒出来,让大家都清醒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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