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GA-FW-0010
事项分类
便民服务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变更备案
行使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办理主体
都昌县公安局(法定)
受理条件
二、变更法人代表
1、网吧业主申请变更报告;
2、变更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转让合同;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协议;
5、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合格证。
三、变更地址
2、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协议;
3、公安机关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
4、电信部门出具的固定IP地址证明。
四、变更名称
2、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变更设备
2、网络拓扑图。
六、变更固定IP地址
2、电信部门出具的固定IP地址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理地点
都昌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楼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
0792-5223135-4550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变更登记表
232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