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RB-SP-0003 |
事项分类 |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
事项名称 |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审核 |
行使依据 | 赣财社[2009]15号 《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
受理条件 | 调查表;贷款审批表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申报人和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原件复印件各×2份;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申请人一寸照×2份、两寸照×2份。担保人一次只能为一户申请户做担保,无不良信用记录,与申请人非夫妻关系;财政拨发工资属干部编制的,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身体健康;财政拨发工资属工人编制的,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47周岁,身体健康; |
法定期限 | 15日 |
承诺期限 | 15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
办理地点 | 县府南路1号 |
联系电话 | 0792-5223057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再就业小额贷款审批表》 |
监督电话 | 0792-5223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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