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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保局】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8 17:33
标题: 【人保局】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事项编码
36042800RB-QR-0006
事项分类
行政确认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行使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和《社会保险法》
办理主体
都昌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受理条件
1.《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 2.户口簿;3.身份证;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6.就业证;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8.《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
法定期限
10天
承诺期限
10天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都昌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
办理地点
都昌县县府南路1号
联系电话
0792-5223057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江西省九江市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

监督电话
0792-52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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