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RB-FW-0002
事项分类
便民服务
事项名称
劳动集体合同审查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一节第五十一到五十六条
办理主体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法定期限
十五日
承诺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办理部门
劳动股
办理地点
县政府一楼
联系电话
0792-5223932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