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网

标题: 【国土局】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9 17:38
标题: 【国土局】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事项编码

36042800GT-XK-0005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办理主体

都昌县国土资源局

受理条件

(一)测绘成果使用业主或主管部门公函(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适用);测绘成果使用单位若为企业,还须提交工商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证明文件(企业适用);
(二)测绘成果所服务项目的立项文件;
(三)证明项目已实施的批复文件;
(四)与使用本测绘成果有关的技术设计文件;
(五)对使用测绘成果的技术要求文件
(六)若委托第三方开发项目并使用测绘成果,需提交有效的开发(委托)合同;
(七)申请无偿使用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八)若涉及涉密测绘成果,须提交由当地国家保密部门核发的本单位取得的“涉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单位保密工作通过保密部门认证的证明文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原则上用于公共管理和公益的,只收工本费;技术开发公司、中介单位或第三方有偿为业主单位完成项目而利用测绘成果的,按规定收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测绘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点

都昌县城万里大道175号

联系电话

0792-5212209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申请表

监督电话

0792-5212688









欢迎光临 都昌网 (http://www.dcxw.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