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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务局】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9 17:42
标题: 【水务局】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事项编码

36042800SL-SP-0004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办理主体

都昌县水务局

受理条件

1、在鄱阳湖的重要河段兴建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航道的工程和拦河、跨河、穿河、临河的闸坝、桥梁、码头、道路、渡口、取水口、排污口等设施及铺设跨河管道、缆线(简称建设项目)。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以上建设项目之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符合以下许可条件:
1)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对河势稳定、水流流态、水质、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
3)不妨碍行洪。
4)不影响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的安全。
5)不影响防汛抢险。
6)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与措施适当。
7)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8)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受理之日起28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受理之日起26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水务局建管股

办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

0792-5218480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审请书

监督电话

1376725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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