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SW-ZS-0001 |
事项分类 | 行政征收 |
事项名称 | 水资源费征收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江西省水资源条例》 |
办理主体 | 县水务局 |
受理条件 | 《条例》明确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的几种情况以外,其他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
法定期限 | 20天 |
承诺期限 | 20天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 |
办理地点 | 上班时间 都昌县万里大道365号 |
联系电话 | 521848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水资源费征收统计表 |
监督电话 | 5218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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