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GS-QT-0001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行使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第32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办理主体
都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受理条件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并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和质权合同等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部门
都昌县工商局行政许可服务股
办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792-5223176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1、股权设立登记表;2、股权出质撤销登记表
监督电话
0792-522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