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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务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13 17:29
标题: 【水务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事项编码

36042800SW-SP-0003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行使依据

赣价费字[1995]37号、赣财综[2004]11号

办理主体

受理条件

凡从事生产建设、开发和其它非水土保持建设活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或水土保持设施而使原有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者丧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收费标准交纳水土流失补偿费。

收费依据和标准

赣价费字[1995]37号、赣财综[2004]11号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水土保持方案书30天予以答复,水土保持方案表10天予以答复

办理部门

都昌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

都昌县万里大道365号

联系电话

5218490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江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

监督电话

232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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