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JSJ-SP-0003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因新装改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
行使依据
江西省城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凡需新装改装、迁移供水设施的用户应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水场地平面图、设计图、用水量等资料,经审查同意并办妥规定的手续后,由供水企业派员进行接水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水,其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收费费标准由市县自订。接水工程需要破路和处理障碍物(如下水道、煤气罐道、电缆、建筑物等)时,由用户(或委托供水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
办理主体
都昌县自来水公司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水场地平面图、设计图、用水量及其它申请资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江西省2006市政定额
法定期限
30工作日
承诺期限
26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自来水公司安装队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窗口
联系电话
0792-5229799
权利运行流程图
附表1
服务表格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监督电话
0792-522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