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SW-XK-0004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使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办理主体
都昌县水务局
受理条件
1、申请报告;
2、初步设计有关材料;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4、项目投入使用后管理机构管理运行方式文件和管理经费安排文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江西省都昌县水务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如无特殊原因,上级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在14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
办理部门
都昌县水务局建管股负责联系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2-5218480
权力运行流程图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权限,县级无权审批
服务表格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表
监督电话
1376725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