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FG-SP-0011
事项分类
便民服务
事项名称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
办理主体
县房管局
受理条件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发改价格[2008]924号. 工本费:住房10元/本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4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房管局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联系电话
7160128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房屋所有权申请表
常见问题解答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等)。
监督电话
522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