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WH-SP-0010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行使依据
中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章 第十八条
办理主体
都昌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符合法定报批程序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23064
权利运行流程图
工程设计方案应根据文物保护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服务表格
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书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