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HS-XK-0006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
行使依据
《内河安全交通管理条例》
办理主体
都昌县地方海事处
受理条件
5、申请原油洗舱的,还应提交《国际防止船舶污染证书》或《防止船舶污染证书》及其附件。
法定期限
7天
承诺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办理部门
海事股
办理地点
海事处3楼
联系电话
0792-5223557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防污作业申请书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