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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事处】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14 17:37
标题: 【海事处】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事项编码

36042800HS-XK-0006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

行使依据

《内河安全交通管理条例》

办理主体

都昌县地方海事处

受理条件

1、《防污作业申请书》(一式两份);
2、安全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3、使用的设备清单和相应的检验证明;
4、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5、申请原油洗舱的,还应提交《国际防止船舶污染证书》或《防止船舶污染证书》及其附件。

法定期限

7天

承诺期限

7天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部门

海事股

办理地点

海事处3楼

联系电话

0792-5223557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防污作业申请书

监督电话

0792-52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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