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HB-XK-0009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7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7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2条
办理主体
都昌县环境保护局
受理条件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危险废物运输工具、货物运输资质证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处置资质、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救援措施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工作日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792-7160112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监督电话
0792-522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