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MZ-QR-0006
事项分类
行政确认
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待遇核定
行使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办理主体
都昌县民政局
受理条件
个人书面申请,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水电费证明、遭遇突发灾难相关证明,都昌县临时救助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18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都昌县民政局低保股
办理地点及时间
都昌县广源路8号(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
0792-5225911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都昌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监督电话
0792-522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