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SL-XK-0001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权限内取水许可 |
行使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7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3、40条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水利局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都昌县水务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1、申请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工业取水:地表水0.015元∕立方米、地下水0.025元∕立方米 生活取水:地表水0.01元∕立方米、地下水0.015元∕立方米 水电发电取水:0.0015元∕千瓦小时 火电厂循环冷却取水:0.0015元∕千瓦小时 其他取水:地表水0.01元∕立方米、地下水0.02元∕立方米 |
法定期限 | 在50个工作日做出答复或者批复 |
承诺期限 | 如无特殊原因,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 |
办理部门 | 水政水资源股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1397029566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见附件 |
监督电话 | 232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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