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LYJ-XK-0003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理》 |
办理主体 | 县林业局 |
受理条件 | 1、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材料: (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内容中有需要保密的由申请者注明; (2)、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种子基地证明或生产苗木等种植材料的,提供生产用地合法使用证明; (3)、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林木种子生产基地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5)、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 (6)、种子生产、加工、处理、贮藏设施,质量检验设备的情况说明和照片; (7)、生产的主要林木商品种子或苗木详细名录。从事林木良种生产的,应提供审定、认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从事植物新品种生产的,应提供品种权人的授权书和品种证明;从事转基因品种生产的,还应提供转基因产品商品化生产许可证的批准文件。 2、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照片、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3)、林木种子加工、处理、包装设备、仓藏设施和种子检验仪器的清单和照片;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10元/本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法定期限 | 20天 |
承诺期限 | 三十日之内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林业局种苗站 |
办理地点 | 都昌万里大道 转盘林业局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792——5223151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权限内木材采伐申请审批表 |
监督电话 | 0792——5223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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