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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环保局】权限内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16 17:32
标题: 【环保局】权限内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

事项编码

36042800HB-XK-0007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办理主体

都昌县环保局

受理条件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字版3份、电子版1份)及其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申请审批的报告;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市环保局总量办下达项目总量指标意见(涉及总量控制的工业项目)。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字版3份、电子版1份);专家评审意见(敏感报告表项目需进行评审的);市环保局总量办下达项目总量指标意见(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工业项目)

3、填写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4、附件材料: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和改变建设地址,新址红线图(未改变建设地址除外)。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环保局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792-7160112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关于请求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的请示

监督电话

0792-7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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