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WH-FW-0005
事项分类
便民服务
事项名称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行使依据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第十八条;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办理主体
都昌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
受理条件
①设置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批准文件和申请迁建的理由②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在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③当地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技术评估报告。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承诺期限
14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县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
0792-5223064
权利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广播电视设施申请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