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JY-XK-0007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行使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
办理主体
县教育局
受理条件
1、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思想品德鉴定表》;3、体验表;4、身份证;5、学历证书;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证证书》等
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收取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当年8月31日前
办理部门
都昌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办理地点
都昌县(区)西街道(乡或镇)广场路(村)51号(补充说明:都昌县教育局)
每年4月10日至4月20日报名
联系电话
0792-5231816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常见问题解答
报名——测试普通话、非师范类毕业生补考教育学、心理学、试讲、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素质能力测试——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开会审查申请材料、投票表决——教育局认定。(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在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后上报九江市教育局认定)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