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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局】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19 17:27
标题: 【卫生局】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事项编码

36042800WS-XK-0002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限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行使依据

许可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基本标准》。

办理主体

受理条件

申请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依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

1、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2、母婴保健专项资格考核成绩合格;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0工作日(考试培训不计算在内)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考试培训不计算在内)

办理部门

县妇幼保健院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

5230962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见附件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资料:
1、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所在单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
4、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当场审查原件;
5、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1)身份证;(2)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232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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