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FGJ-SP-0001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购房资格认定
行使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
办理主体
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
受理条件
1、城镇户口;2、中低收入证明;3、住房困难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15天
办理部门
住房保障股
办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5228188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都昌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查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