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FG-XK-0006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招标事项的核准
行使依据
办理主体
都昌县发改委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永修县发改委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委领导批准,延长5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承诺期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委领导批准,延长3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
联系电话
5230196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表
服务表格
招标事项的核准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