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WS-XK-000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限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行使依据
许可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基本标准》。
办理主体
县卫生局
受理条件
(二)许可条件。申请开展助产技术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60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工作日
办理部门
县妇幼保健院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
5230862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4、有关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注:提供复印件需交原件审核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