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36042800JY-XK-0004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审批
行使依据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8、10、15条
办理主体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
受理条件
活动场所(固定)使用许可证明;活动时间(相对固定);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辅导人员参加过体育行政部门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活动内容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
13879202179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