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FG-XK-0005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流标项目不再采用招标方式审批 |
行使依据 | 江西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3款 |
办理主体 | 县发改委 |
受理条件 | (1)项目申报单位申请流标项目不再采用招标的申请报告;(2)两次刊登在国家或省、市指定媒介上的招标公告。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发改委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 |
联系电话 | 0792523019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流标项目不再采用招标方式审批表 |
监督电话 | 0792523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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