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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改委】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20 17:49
标题: 【发改委】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事项编码

36042800FG-SP-0001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对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

行使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办理主体

都昌县发改委

受理条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审批文件原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原件
3、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或项目节能审查登记表 原件
4、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原件
5、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原件/复印件
6、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原件/复印件
7、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原件/复印件
8、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 原件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说明材料 原件
10、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法定期限

如无特殊原因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县发改委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联系电话

0792-5230296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表

服务表格

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监督电话

0792-523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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