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GL-XK-0002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核准 |
行使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2、《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 3、《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条件 | 1、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设置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及公路边坡外缘的距离、施工时间与期限); 3、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4、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 5、设计图纸文本, 6、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赔(补)偿方案。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赣价费字[1994]第014号;赣财综字[1994]第010号; 临时占用公路收费标准0.5元 平方米/每天(包括油路路面、水泥路路面);0.2元 平方米/每天(包括油路路肩、水泥路路肩、油路边沟、水泥路边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标准:水泥路面160元/平方米、沥青路面100元/平方米、沥青路路肩70元/米、砂石路路肩30元/米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1387028003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申请书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13870280036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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