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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改委】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21 16:58
标题: 【发改委】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事项编码

36042800FG-XK-0002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行使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

办理主体

县发改委

受理条件

1.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
2.规划选址意见书;
3.用地预审意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审批意见;
5.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相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6.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都昌县发改委

办理地点

法定规定的上班时间

都昌县发改委大楼相关股室

联系电话

0792—5230155、5230161、5230162、5230163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表

常见问题解答

(一)项目申请报告(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

1、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环评审批意见(建设环保局);

(三)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局);

(四)选址意见(城乡规划局)。

监督电话

0792—523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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