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NY-SP-0001 |
事项分类 |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
事项名称 | 动物防疫合格证 |
行使依据 | 《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
办理主体 | 县农业局(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
受理条件 | 1、5类场所都必须提交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书面申请报告、场所平面图、场所位置图、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图"、兽医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20天 |
承诺期限 | 12天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都昌县沿湖路35号) |
联系电话 | 0792-5223298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
监督电话 | 0792-5218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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