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CG-XK-0002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
行使依据 | 《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
办理主体 | 城管执法局 |
受理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户外广告经营资格; 2、具有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和载体; 3、符合《都昌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都价复字(2006)23号,都财综字(2006)02号《关于都昌县城区户外广告收费标准备案的复函》; 1、一类区设小灯箱、指示牌:100元/平方米/年;2、二类区设小灯箱、指示牌:70元/平方米/年;3、一类区设大型喷绘广告:48元/平方米/年;4、二类区设大型喷绘广告:30元/平方米/年;5、门头、车身、小灯箱、指示牌:10元/平方米/年;6、一类区:10元/平方米/年;7、二类区:8元/平方米/年;8、条幅:60元/条/7天;9、利用公共设施悬挂的横、条幅(大灯笼):60元/条/7天;10利用公共设施设置的招旗:150元/25面/7天;11、悬挂的瓦旗:100元/15条/7天;12、悬挂的小灯笼:100元/10条/7天;13、跨路悬挂的大灯笼:50元/条/7天;14、在广场进行商业促销活动:800元以下/天;15、在其它地方进行商业促销活动:300元以下/天; |
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城市管理局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792)7160131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户外广告(标牌、标识)设置许可审批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设置户外广告的位置、内容、大小和期限等; 2、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资格证明; 3、拟设置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 4、场地所有权的证明,协议等材料; 5、拟设置户外广告安全措施保证; |
监督电话 | (0792)71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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