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WH-SP-0003 |
事项分类 |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
事项名称 | 县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行使依据 | 中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章 第十七条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律报批程序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 |
办理地点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5223064 |
权利运行流程图 | 申请-县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县级政府同意 |
服务表格 | 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申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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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5223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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