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AJ-SP-0001 |
事项分类 |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
事项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除乙种经营许可证得气体经营单位、有仓库的经营单位外) |
行使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安监局 |
受理条件 |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95)的规定;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安监局行政许可股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13870254908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见附件 |
监督电话 | 0792-5212883 |
欢迎光临 都昌网 (http://www.dcxw.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