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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渔政局】渔业船舶检验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天猫    时间: 2016-9-22 17:17
标题: 【渔政局】渔业船舶检验

事项编码

36042800YZ-SP-0001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渔业船舶检验

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3、《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2)第1.1、 1.2和2.1.1。

办理主体

都昌县渔政分局

受理条件

(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营运检验,应提交: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船舶需要进厂的,还应提交渔业船舶修造单位的资格认可证书、船舶修造合同(均为复印件);(3)新建造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提交:①都昌县渔政分局船名号审批文件;②船舶建造合同(复印件);③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④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审图意见书;⑤《渔业船舶建造修理工厂认可证书》(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船舶不同尺度、设备配备进行计算,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59号)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12天

办理部门

都昌县渔政分局

办理地点

都昌县渔政分局

联系电话

0792-5223155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江西省渔业船舶登记检验申请表

监督电话

0792-522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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