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WSS-XK-0002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 |
行使依据 | 国务院第412号令(条文见卫生部网站) |
办理主体 |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受理条件 | 在都昌县辖区内从事供水的单位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工本费25元;审查费50元 |
法定期限 | 20天 |
承诺期限 | 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卫生监督所 |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都昌 县(区) 街道(乡或镇) 广源 路(村) 号 (补充说明 都昌县办证中心 ) |
联系电话 | 0792-529158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江西省卫生许可申请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或营业执照; (4)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7)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卫生监督机构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名单及培训合格证明。 |
监督电话 | 0792-5291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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