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FK-SP-0003 |
事项分类 | 行政审批 |
事项名称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 |
行使依据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03年省人大第8号公告 |
办理主体 | 县人防办 |
受理条件 | (一)图审报告;(二)人防工程勘察意见书;(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依据:赣发改收费字[2010]449号;省政府令[2011]第187号令。 标准:9层以下(含9层)按总建筑面积计30元\㎡;10层以上(含10层)按首层面积计1500元\㎡。 |
法定期限 | 收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 |
承诺期限 | 如无特殊原因,县人防办在2.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 |
办理部门 | 人防办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
联系电话 | 0792-7160103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关于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申请书 |
常见问题解答 | 1、申请书;2、地质勘察材料;3.图审报告和设计文本;4、立项或规委会文件;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上报件);6、缴纳易地建设费。 |
监督电话 | 0792-52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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