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SW-SP-0001 |
事项分类 |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
事项名称 | 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行使依据 | 江西省商务厅下发的赣商外资管字[2011]197号文件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商务局 |
受理条件 |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按规定 |
法定期限 | 七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商务局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商务局 |
联系电话 | 0792——522654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1. 工商局外资企业名称核准登记 2. 发改委项目核准(备案) 3. 商务局企业合同、章程审批 4. 技术监督局核发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5. 商务局核发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6. 工商局登记注册并核发营业执照 |
服务表格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表 |
监督电话 | 0792——5223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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