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6042800DZ-XK-0001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地震办 |
受理条件 | 1.经发改委等部门立项或核准的建设工程; 2.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赣计收费字[2003]888号;都价字080152号;1元/平方米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地震办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地震办窗口 |
联系电话 | 0792-5223302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见附件 |
监督电话 | 0792-5223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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