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物价局认真履行集体审价、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调定价程序,科学合理地进行审议和风险评估,加大对政府定价政策的公开力度及公众参与度,凡政府定价的项目、规则、程序和制定的价格政策,一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管,特别是在本轮水价调整中切实做到了程序规范,方案合理,措施稳妥,审慎适时。
都昌县城本轮水价调整方案将于2017年7月1日实施,包括县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及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分别由上轮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40元/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水价格(1.60元/吨)、工业用水价格(1.50元/吨、,经营性和基建用水价格(1.90元/吨)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4.0元/吨)等五类水价简化为调整后城区供水价格的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居民阶梯水价按水量基数分为三级,以年为周期,按累计用水量计算,以城区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3的比价关系计算。即:一级用水价1.60元/吨,二级用水价2.40元/吨,三级用水价4.80元/吨。居民生活用水(一级)、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比价关系是1:1.31:3.75。
都昌县城本轮水价调整方案从2016年6月开始启动调价程序至方案正式实施历时达一年之久。期间经过了一系列诸多程序和环节:县价格主管部门启动调整水价程序;仔细审核县自来水公司近三年财务成本状况开展调定价前供水成本监审工作;赴周边县调查了解水价现状取得相关数据资料;结合实际提出县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及城区水价拟调方案;网上公告召开水价听证会议相关事宜;2016年10月28日召开由各方代表参加的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听证会;11月8日召开水价调整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11月13日召开县城水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会;形成《县城水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分送县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形成水价调整听证会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会的会议纪要;撰写实施县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及城区水价拟调方案的综合报告连同会议纪要一并报请县政府研究;县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及城区水价调整方案获2016年12月12日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审定通过;通过制作水价调整及居民阶梯水价宣传单、举办水价宣传活动、利用《今日都昌》报和都昌新闻网以及有线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开办专题和专栏节目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待县城第二水厂建成并网供水运行正常,适时推出县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及调整城区水价方案。
由于水价调价方案合理、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工作细致,并且还做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公众各方参与的热情普遍较高,成效非常显著,既达到了供水成本适当补偿,又考虑了消费者承受能力,从方案的提出直至实施,不但自始至终在县城范围内没有产生大的反响,而且还得到了广大城区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县物价局 蒋金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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